开秀(小修)(第3/5 页)
百无聊赖顺带过来看一看,又重新看见了她。
右掌心中的伤口已长好,他曲起的中指和无名指,浅浅在上面按了按。伤口是好了,但有些痕迹,是永远地留下了,就像伤口愈合之后,留下的淡淡的白痕。
他差点要不记得她,说出来的话却是哄妹妹仔一样的好听。
“我记得你,连你的画我都还记得。”
“真的?”孟佳期心里生出两分惊喜,抬眸看向沈宗庭时,眸色都含了两分潋滟。
“你看,那个logo,是你的手笔吧?”沈宗庭指着一旁海报上的柴斯特大衣logo简笔。
他方才无聊时四处看看,无意看到这logo的走笔,总觉得在哪似曾相识。直到再度看见孟佳期的正脸,才想起,他在一个女孩的画板上见过的。
说起来,她真是灵气逼人的那一挂,寥寥几笔,勾勒出物件的骨骼感。
这种天赋——就像是毕加索晚年画牛,只画一副牛骨架,人也能通过他画出的骨架,补充出他笔下牛的整体。
孟佳期去看那副海报,当看到他的手指就那么悬停在她画的logo上,胃里有莫名的饱胀感,有隐隐灼烧的热痛,像是有蝴蝶从胃中涌出。
塔加拉语里有一个词,kilig,形容的就是这种醉醺醺的、酥麻麻的感觉。
他能认出她的logo,而她能认出他的衣服。
就好像冥冥之中,他们共享一种语言,像是大海中的两头鲸鱼,发出一种低频的、只属于他们彼此的声波。
但是,当孟佳期的视线再由logo处下去一点,那里明晃晃地印着梁风忻的名字,鎏金的烫色。
蝴蝶仍在飞舞,胃里有些空。
她脸上潋滟的神色不自觉地敛起,像蝴蝶收起翅膀。再度说话时,她声音变得很平。
“那沈先生手上的伤势好了?”
“早就好了。不好我也不会站在这里。”他随意地举起手,没想到她却很较真,上前两步,盯着他的掌心看。
那处伤口,变成了一处浅白的疤痕,像一个烙印在掌心的吻。
她凑近时,鼻息浅浅的呼到他的掌上。这让他觉得掌心温热。
“好就好了。”她歪头,对他露出一个笑。歪头似乎是她下意识的小动作。
像她这样脖颈纤细的人,歪头起来格外好看,像某种懵懂的、迷瞪的小动物,也许是猫咪,也许又是小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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