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高辣小说 > 律师本阿李 > 第174节

第174节(第1/3 页)

目录
最新高辣小说小说: 性***者坠入(1V1H)血奴(繁)勾引禁欲刑警队长(1v1 SC)金枝欲夜之郎君情缠快穿女主:不要男主要忠犬(GB)(有h)脑洞合集月光手札 百合ABO看我渣不渣你就完了[快穿]外围女回家过年(高H,乱伦,群p)掌心宝(1V1 H)偏爱(骨科)掰开婶婶的骚穴,狂吸喷奶的胸鬼**夫床上的将军(高H)全免费掰开婶婶的骚穴,狂吸喷奶的胸【高H,繁】姐夫抽打奸淫我的花穴(高H,纯肉)姐夫抽打奸淫我的花穴(高H,纯肉)繁没人爱的小魔女被迫AV出道公狗的大肉棒狂插女主人的淫穴(高H,纯肉)繁

所以在一定条件下肇事者即使没有逃离事故现场,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逃逸。

其次,判断是否构成“逃逸”还应当看肇事者在肇事后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。‘因逃逸致人死亡’中的逃逸,应着重于审查肇事者在有救助能力的情况下是否履行了救助义务。

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及案卷材料显示,当后车的肇事者向曾宇问询时,被告人曾宇隐瞒了自己肇事者的身份,并立刻逃离现场,被告人曾宇的主观意图非常明确,就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。

曾宇的隐瞒行为从本质上说仍是一种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,人在现场与不在现场没有本质区别,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发现他就是肇事者。他不受被害方或者事故处理人员控制。

因此,可以认定被告人曾宇属于“因逃逸致人死亡”中的“逃逸”。

三、被告人逃逸与被害人死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目录
推荐阅读: 律师本人可以代理自己的案子么 本色律师小说 律师本科都学哪些课程 律师本人可以直接找证人询问吗 律师曝一村书记宅基地近七亩 律师本色第一季 律师本色txt

相关推荐: 刀尖炙(短篇1v1)  余温  越轨【父女 h】  诱奸美媳妇(公媳,BG高H,简/繁)  强制恋爱  我有个做性奴的邻居 

返回顶部